现有申请人卢毓汉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钟村街人民路南浦大街52号(原番禺县钟村镇钟四村南基)原以卢沃汉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089494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3-003477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卢沃汉更正为卢毓汉,身份证号码为4401**********5416。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4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3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