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越秀区海珠中路290号1011房,以冯美玲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4028759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5登记113866。
2026年1月13日,林丽容单方申请办理越秀区海珠中路290号1011房的继承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0104民初15647号《民事判决书》,该业现转移至林丽容、林文胜、林文兴名下。其无法提供原粤房地证字第C4028759号《房地产权证》。我局以2026登记10002220号立案,现已核准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4028759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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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