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大龙街振兴南路17号2梯701房屋(属测量图幅号)的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4136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必填):广州市伟创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