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合悦花园”项目听证申请人:
2025年12月18日,你们就广州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山水合悦花园”项目调整规划方案提出听证申请,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1月21 日(星期三) 下午16:00时;
听证会地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16楼1601会议室(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二、听证事由:广州荣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山水合悦花园”项目规划方案审批。
三、听证主持人由我局四级调研员湛冬梅同志担任,听证员由我局总规科科长贺能云同志、审批科科员朱婉琳同志担任,记录员由我局审批科工作人员黄晓莹同志担任。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果认为上述听证人员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可以在听证会举行前一日向我局提出。
四、听证参加人(包括规划管理事项的审查人员、规划管理事项的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相关专业人士)享有权利及履行义务如下:
权利:
(一)认为听证工作人员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二)有权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提交证据材料,请证人出席听证作证;
(三)有权查阅听证笔录,就听证笔录中记录错漏的地方进行修改补充;
(四)有权撤回听证申请,放弃听证权利。
义务:
(一)积极准备意见和证据材料,按时参加听证;
(二)听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遵守听证纪律;
(三)在听证过程中进行的陈述、发问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准许,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使用漫骂和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辞;
(四)在听证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喧哗、吸烟、拨打或接听手机,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应当关闭或者调整到振动状态;
(五)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对听证过程进行拍摄、录音、录像或者邀请媒体参加听证。
五、听证申请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
六、在听证会举行时,单位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法定所在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听证参加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后退回);相关个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携带业主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准时出席听证会。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参加听证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八、如需在听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邀请媒体列席的,以及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当事先告知本机关并经听证主持人同意。
特此通知。
美高梅娱乐城增城区分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