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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萝岗区荔花三街13号301房继承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3 13:08:22 来源:美高梅娱乐城黄埔区分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被继承人李汝齐的法定继承人李跃、李静承诺,因历史久远原因,已向公安部门及户籍地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亲、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

  联系方式:32363633-812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汝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萝岗区荔花三街13号301房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01290号

李跃、李静

  公告期: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11日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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